

韓國11月起強制公開煙草有害成分 電子煙和加熱煙草設備納入監管
韓國保健福祉部和食品醫藥品安全處在6日公佈了《煙草有害性管理法》實施令和實施細則草案,該法要求在煙草上市後一個月內進行有害成分檢測。煙草製造及進口銷售商需每兩年檢測其產品的有害成分含量,並將結果提交食品醫藥品安全處,向全國公眾公開。電子煙煙油和加熱煙草設備也被納入檢查範圍。
根據新制定的實施令和實施細則,煙草製造及進口銷售商需在法律實施日起三個月內進行現有產品的有害成分檢測,並於之後每兩年的6月前再次申請檢測。
煙草製造商在獲得檢測結果後15天內需將其提交給食品醫藥品安全處處長,而食品醫藥品安全處長將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在官方網站公開有害成分的資訊,及其毒性和致癌性等詳細內容。